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8137.“我便得荣耀”表他们即将看见主的神性人身在驱散虚假中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这从“得荣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得荣耀”是指一个神性壮举,在此是指由祂的神性人身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因为通过祂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主将一切邪恶和虚假扔进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还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参看6854, 6914, 7091, 7828, 7932, 8018节)。“得荣耀”一般表示这些事;但此处的含义是,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即将被投入地狱,他们将在那里被虚假如同被海水那样包围。这一切将作为仅仅由主的同在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而发生。
为叫人知道这一切的性质,我们将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地狱的数量和邪恶的属并种的数量一样庞大,每个地狱都仿佛被雨雾、乌云、诸水和其它地狱隔开。在来世,邪恶和虚假在灵人眼前显为雨雾、乌云,以及诸水。那些属于属灵教会,并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诸水;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雨雾。地狱居民就看似被这些诸水和雨雾吞没,只是它们在各处的量和质、厚薄,以及幽暗和浑浊因邪恶所生虚假的属和种而各异。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住的地狱仿佛被海水吞没;邪恶所生的虚假在其居民看来的确不像水,只在那些从外面观看的人看来像水。在吞没这些人的那海之上,是奸淫者的地狱。它们之所以在上面,是因为奸淫在内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因而是指源于反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邪恶(2466, 2729, 3399节)。这类虚假就存在于那些住在下面的地狱里,过着违背教会真理的生活,并视教会的良善为无足轻重的人。他们因视良善为无足轻重,故也玷污并歪曲圣言关于良善,也就是关于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所阐述的一切。
至于“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这句话在此意味着他们被淹没在地狱里,被像海水那样的水吞没,仅仅因为见主的面,如前所述。恶人逃离主的面,也就是逃离源于祂的良善和真理的面;事实上,它们一靠近,恶人就感到恐惧、折磨,还由于这良善和真理的同在,他们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吞没,因为此时,这些东西从他们身上爆发出来。这些邪恶和虚假确实包围恶人并介入,以防止神性流入使他们备受折磨。这种神性壮举就是此处“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所表示的。该壮举之所以由主的神性人身完成,是因为如前所述,主通过其降世,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将一切虚假和邪恶扔进地狱,使天上的真理和良善恢复秩序,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
4449.“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表与这个外表类似古教会的新教会结合的渴望。这从“灵魂恋慕”和“将她给为妻”的含义,以及“底拿”的代表清楚可知:“灵魂恋慕”是指一种渴望;“底拿”,就是此处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而是指教会,因为教会凭对真理的情感而成为教会,此处的“新教会”就是指这种教会;“将她给为妻”是指结合(参看4434节)。
至于建立在雅各后代中的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要知道,通过摩西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所规定的律例、典章和律法,与存在于古教会中的的律例、典章和律法没什么不同,如涉及订婚和结婚的,涉及奴仆的,涉及适合食用的活物和不适合食用的活物的,涉及洁净、节日、会幕、永火,以及许多其它事物的;还有涉及祭坛、燔祭、祭物、奠祭的,它们在始于希伯的第二代古教会中也是被接纳的。所有这些在它们被指示给这个民族之前就为人所知,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来。
仅以祭坛、燔祭和祭物为例。论到巴兰:他被吩咐筑七座坛,在上面献上公牛和公羊为燔祭和祭物(民数记23:1, 2, 14, 15, 29)。除此之外,许多地方也讲述了这些民族,如他们的祭坛被毁;还讲述了以利亚所杀的巴力的先知,这些先知献了祭。由此明显可知,给雅各的后代所规定的祭物并不是新的;其它律例、典章和律法也不是新的。但由于这些事物在各民族当中已沦为偶像崇拜,尤其他们用这类事物来敬拜某个世俗的神,从而将神性事物的代表转向地狱之物,更不用说他们所加添的其它代表了,故为了恢复古教会的代表性敬拜,这些事物重新被召回。由此明显可知,建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这个新教会外表类似古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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